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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访问学者计划 |
为了加大对外合作交流有效地利用开放运行经费做好实验室开放交流工作,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同行专家的合作和交流,由实验室发起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具体指导制度如下:
一、访问学者的资历及访问应达到的要求
1.国外访问学者应具备博士后以上资历。其中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位的来访时间应不少于1周,其他资力应两
周以上。
2.国内访问学者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教授访问期限不低于2个礼拜,副教授应在3个月以上。
二、访问经费 支持经费由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的开放运行经费中支付。每位访问学者支持经费上限2万元。主要包
括差旅费用和食宿。不得利用高级访问学者经费购买礼品、旅游等
三、资质审核 高级访问学者候选人由实验室各个课题组推荐,申请者填写表格并发送实验室秘书,经重点实验室领
导班子(主任、副主任)审核,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复后申请资质方可生效。
附件:
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中文)
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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